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自2008年6月1日起部分企业将调整主管税务所,其中涉及房产、建筑等5大行业的企业,以及石门二路、曹家渡街道下属的个体工商户。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