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从事金银首饰、铂金、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需缴纳消费税。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上海市工商企业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资料;
3、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