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内设8个科室: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及督查督办工作;制定机关办公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本单位行政复议、听证、行政诉讼和赔偿等法律事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地址:昌平路991号5楼
邮编:200040
电话:74988转5017
●人事教育科
负责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构、编制、录用、考核、任免、调配、交流、奖惩、辞职、辞退、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科级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负责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地址:昌平路991号4楼
邮编:200040
电话:32174988转4038
●监察科
负责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本单位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管理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地址:昌平路991号4楼
邮编:200040
电话:32174988转4048
●财务科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制定本单位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各类银行账户;编制本单位经费预决算和财务报表;管理本单位日常经费和业务性资金;实施内部稽核;进行本单位固定资产、车辆、制服和政府采购、基本建设项目管理。
地址:昌平路991号5楼
邮编:200040
电话:32174988转5029
●计划统计科
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承担纳税人申报纳税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入、退库;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进行税收分析,监控重点税源;负责对税收票证的管理。
地址:昌平路991号4楼
邮编:200040
电话:32174988转4001
●稽征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组织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组织税收征管工作;负责征管情况报表的汇总、分析和上报;负责发票管理工作;负责破产、撤销企业核销死欠税款的确认申办。组织税收稽查工作;负责税收稽查情况的汇总、分析和上报。
地址:昌平路991号4楼
邮编:200040
电话:32174988转4093
●税政管理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税政业务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现行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避税检查。
地址:昌平路991号4楼
邮编:200040
电话:32174988转4021
●信息技术科
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建设、计算机应用的计划、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对计算机推广应用项目推广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计算机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本单位计算机设备配备和计算机应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操作培训;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地址:昌平路991号2楼
邮编:200040
电话:32174988转2003
●另设机关党委(总支)办公室
负责党务、纪律检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以及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地址:昌平路991号4楼;邮编:200040;电话:32174988转4036)
静安区税务局还设有以下税务所:
●第一税务所
对外设纳税申报、资料报送、发票发售、发票申报、发票受理、税务登记和涉税申请受理窗口。
地址:昌平路991号1楼
邮编:200040
电话:32174988转1025
负责管辖企业纳税人的各类税种纳税申报、金税抄报税、税票销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负责纳税人防伪税控系统的发行,金税数据的采集、汇总、上报工作;负责涉税事项申请受理,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地址:胶州路58号
邮编:200040
电话:62563085
负责普通发票代开票业务及二手房交易代开发票。
地址:昌平路403号2楼
邮编:200040
电话:62554188转228
●第二税务所
负责分管本区部分集体企业、在静安区投资的外地来沪企业、静安区范围内部队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昌平路991号3楼
邮编:200040
电话:32174988转3016
●第三税务所
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现代服务企业等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昌平路991号3楼
邮编:200040
电话:32174988转3019
●第四税务所
负责静安科技园区所属私营企业及江宁街道所属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私房出租、租柜联销经营、临时经营行为等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昌平路991号2楼
邮编:200040
电话:32174988转2023
●第五税务所
负责本区区属工业、区属房地产企业(外企除外)、区建委系统下属企业等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昌平路991号3楼
邮编:200040
电话:32174988转3018
●第六税务所
负责本区石门二路街道、南京西路街道所属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私房出租、租柜联销经营、临时经营行为等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昌平路991号2楼
邮编:200040
电话:32174988转2012
●第七税务所
负责本区静安寺街道、曹家渡路街道所属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私房出租、租柜联销经营、临时经营行为等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外省市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区施工项目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昌平路991号2楼
邮编:200040
电话:32174988转2001
●第八税务所
负责本区外资企业及部分内资企业的日常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昌平路991号3楼
邮编:200040
电话:32174988转3001
●第九税务所
负责文化、会展、酒店、证券等服务性行业的市属下放企业,以及全区外国企业代表处相关税收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昌平路991号4楼
邮编:200040
电话:32174988转4017
●第十税务所
负责本区区属商业企业、教育系统所属企业及社会力量办学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外贸企业、生产型免抵退企业的日常税收征收管理及出口退税初审工作。
地址:昌平路991号3楼
邮编:200040
电话:32174988转3032
●第十一税务所
负责本局管辖纳税人的税务稽查工作。宣传贯彻执行税收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监督、管理和稽查纳税人的涉税行为,维护征纳双方合法权益。
地址:昌平路991号2楼
邮编:200040
电话:32174988转2011
●第十二税务所
负责本局管辖纳税人的税务稽查工作。宣传贯彻执行税收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监督、管理和稽查纳税人的涉税行为,维护征纳双方合法权益。
地址:昌平路991号2楼
邮编:200040
电话:32174988转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