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有何新规定?
问: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有何新规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上海市黄浦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黄浦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