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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纳税人如何申请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劳动所得减征的问答
问:纳税人如何申请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劳动所得减征?
答:纳税人应携带并提交以下材料到2楼办税大厅办理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劳动所得减征: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2、 由市残疾人联合会和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残疾人证书、或孤老证书或烈属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残疾人、孤老、烈属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从事个体经营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 受雇于企事业单位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所在企事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书
6、申请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减免,需提供承包、承租经营合同
7、申请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减免的,需提供支付方书面证明
8、纳税人书面申请(享受减免税当事人申请)
9、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注: 应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核对,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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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黄浦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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