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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多票"系统升级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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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多票”系统升级所需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通知》(国税发[2006]78号)的要求,企业需携带以下资料至税务机关进行一机多票升级:

一、完成当月1日至升级前一日的抄税操作,并打印下列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表》

《正数发票清单》

《负数发票清单》

《正数发票废票清单》

《负数发票废票清单》

《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升级当日须持上述资料的原件至税务机关。

二、清点并确认剩余的空白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持空白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至税务机关。

三、携带开票系统,即:开票主机(含金税卡)、IC卡。

四、《防伪税控一机多票上岗证》原件。

 

 

 

上海市黄浦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黄浦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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