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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多票”系统升级所需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通知》(国税发[2006]78号)的要求,企业需携带以下资料至税务机关进行一机多票升级:
一、完成当月1日至升级前一日的抄税操作,并打印下列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表》
《正数发票清单》
《负数发票清单》
《正数发票废票清单》
《负数发票废票清单》
《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升级当日须持上述资料的原件至税务机关。
二、清点并确认剩余的空白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持空白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至税务机关。
三、携带开票系统,即:开票主机(含金税卡)、IC卡。
四、《防伪税控一机多票上岗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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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黄浦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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