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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调整后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答记者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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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通知》中对享受营业税政策的企业有何具体规定?总局对基层税务机关有办理时限要求吗?
  有关负责人:促进残疾人就业的营业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提供“服务业”税目(广告业除外)取得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提供广告业劳务以及不属于“服务业”税目的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
  主管地税机关应按月减征营业税,本月份应缴营业税不足减征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减征,但不得从以前月份已交营业税中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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