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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知识辅导(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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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所得税减免税申请尚未获得批准是否可暂不进行该项目的税收申报与缴纳?

  答:近期在稽查中发现:个别企业的减免税申请尚在办理中未获取相关批准文书,该企业便认为可以获得批准,而未将相关税收进行申报与预缴。所有的减免税的确定一律以相关文书收到后按相关规定执行,在未获取相关文书时不得擅自认为已享受减免税而按减免税的有关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在税务稽查中被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除补税外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加收滞纳金、处罚款。凡稽查实施过程中纳税人的补申报行为,并不改变被查事实本身,仍将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希望纳税人切勿擅自确认而进行错误或虚假的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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