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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向社会的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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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坚持依法治税,实行政务公开,不断规范税收征收管理行为。

二、    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受理,限时办结。

三、    对纳税人申办开业、变更、注销税务登记的申请,符合办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在缴清税款、缴销发票的基础上,一般30日内办结)。

四、    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普及税法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强化纳税服务工作。

五、    严格遵守财税机关廉洁从政八条禁令,欢迎社会各界依法对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实施投诉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上海市财税局投诉举报电话:546795685100151002

   上海财税咨询服务热线:12366;

   上海财税网址:(www.csj.s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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