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本市个人车辆车船税纳税人):
为进一步做好个人车辆车船税的征收工作,宝山区税务局设立的个人车辆车船税征收点将作调整。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拥有个人车辆的车船税纳税人可以前往负有代收代缴义务的保险机构缴纳车船税,也可以到宝山区税务局设立的以下车船税征收点办理申报缴纳,具体地址如下:
1.
淞滨路28号 (第一税务所)
电话:56672480
2.
菊泉街456号 (第十二税务所征收大厅) 电话:56025239
3.
沪太路8885号
(第十四税务所征收大厅) 电话:56874862
4.
牡丹江路628号 电话:56585679
5.
长逸路88号101室 电话:56450228
以上征收点除双休日及国定假日外,每天上午8:30到下午4:30分办理车船税申报缴纳事项。
特此通告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宝山区分局
200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