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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199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预算草案情况(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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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1997年2月18日下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副市长冯国勤关于上海市199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冯国勤在报告中说,过去的一年,上海经济保持了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本市各级财税部门与各方面协同配合、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市人代会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财政收入超额完成,财政支出有保有控,财政收支持续略有结余,全年地方财政收入288.5亿元;为预算的103.6%,比1995年增长26.9%。地方财政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及其他专项返还、补助收入等180.2亿元,收入总计468.7亿元。全年地方财政支出342.7亿元,为预算的109.5%,比1995年增长27.9%。地方财政支出加上定额上解中央120.0亿元,支出总计462.7亿元。全市财政收支相抵,约结余6亿元。
    冯国勤说,根据上海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对1997年预算收支的初步安排是:地方财政收入326亿元,比1996年增长13%;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专项返还及补助收入170亿元(不含中央专项拨款),全年收入总计496亿元。地方财政支出376亿元(不含中央专项支出),比1996年增长9.7%,加上定额上解中央120亿元,全年支出总计496亿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冯国勤说,为全面完成1997的预算任务,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二,整顿财税秩序,加强征收管理;三,深化财税改革,理顺分配关系;四,加强支出管理,建立控制机制;五,抓好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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