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行风网上测评 点击进入
>>
七项基本内容。
履行职责:
本部门全面履行各项职责。与纳税人关系密切的主要职责是:
1、税务登记管理。主要负责纳税人的开业、变更、注销税务登记管理;核发及注销税务登记证件等。
2、税务发票管理。主要负责纳税人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等管理;核发、变更及注销《发票购用印制簿》等。
3、纳税申报管理。主要负责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管理;受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资料,依法征收各项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等。
执法公正:
严格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公平、公正、公开办理涉税事项,秉公执法、依法行政。
政务公开:
在本系统各办税服务厅,以政务公开受理告知单、触摸屏、公告栏或电子显示屏,以及12366上海财税咨询服务热线、上海财税网站等方式,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开税务检查程序、税务违法处罚标准;公开办税事项名称、办理条件、办理依据、材料目录、办理时限、办结告知;公开税务人员工作纪律、投诉监督渠道等,方便纳税人办税,接受纳税人的监督。
办事效率:
按照准确、方便、快捷的原则,严格办事时限。符合条件的(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当场受理,限时办结;资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实行一次告知、两次办结。
服务态度:
税务干部在举止用语上要文明热情,礼貌周到,做到有问必答,耐心释疑;办税服务厅实行午休值班制、如遇到下班时,尚有未办完税务事项的纳税人,必须延长办税服务时间;执法文明规范,诚信服务。
清正廉洁:
严格遵守公务员纪律和税务机关廉洁从政规定。严禁接受纳税人的宴请、旅游、营业性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纳税人馈赠的钱物;严禁向纳税人借钱借物;严禁在纳税人处报销票据。
守信践约:
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文件、政府与法人或自然人签订的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坚持按规定执行;财税部门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认真按承诺履行;财税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与服务对象依法依规约定的事项,认真按约定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