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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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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坚持依法征税,实行政务公开,不断规范税收征收管理行为。
  二、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办理,限时办结。
  三、对纳税人申请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符合办理条件,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办结;对纳税人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税务登记的,符合办理条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在缴清税款,缴销发票的基础上,一般30日内办结)。
  四、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普及税法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强化纳税服务工作。
  五、严格遵守财税机关廉洁从政八条禁令,欢迎社会各界依法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实施投诉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上海市财税局投诉举报电话:54679568转51001、51002;
  上海财税咨询服务热线:12366;
  上海财税网址:(www.csj.s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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