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和整机防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2]3号)以及《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2]2号)的精神,加强成品油零售加油站的增值税征收管理,堵塞税收管理漏洞,加强税源监控。同时,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强化税控数据传输的安全管理,改变以往使用软盘申报的落后方式,特此开通中石化上海石油分公司所属加油站税控数据网上报税业务。

中石化上海石油分公司每月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通过登录上海财税网的相关网页,将所属加油站的税控数据(经加密压缩后)传送到上海财税网。网站接受后,清分至相关的税务分局,以此完成中石化上海石油分公司税控数据网上报税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和整机防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2]3号)以及《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2]2号)
本市相关财税分局、区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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