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06]480号)、《财政部关于扩大非国有企业财务快报编报试点工作的通知》(财企[2004]330号)、《关于编报2007年企业财务快报的通知》(沪财企〔2006〕6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要求,相关企业单位应编报2007年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快报。为方便本市地方企业编报工作,提高办事效率,上海市财政局提供了2007年度企业财务快报软件。上海市地方企业除了按要求填报报表外,还应将报表录入2007年度企业财务快报软件中,做好审核工作后,上报主管局、集团公司、主管财政部门。 各基层企业、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财政部门应该根据需求下载2007年度企业财务快报软件或参数,完成企业快报的录入、审核、汇总工作。
有关上海市财政局2007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软件流程结构图如下:

附件:1、2007年快报格式、编报说明和代码编制
2、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
3、《关于编报2007年企业财务快报的通知》(沪财企〔2006〕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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