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企事业单位应向财政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告。为方便本市地方金融企业编报年度会计报表,提高办事效率,上海市财政局提供了2006年度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软件。本市地方金融企业除了按编制说明的要求填报会计决算报表外,还应将报表录入到2006年财务决算报表软件中,同时做好审核工作,然后上报给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 各主管部门、财政机关应该根据需求下载2006年度会计决算报表软件,完成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录入、审核与汇总工作。
上海市财政局2006年度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适用于本市地方银行类、保险类、证券类、担保类和信用社类金融企业填报。各类金融企业应将已编制的2006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录入到计算机中,生成统一的报表格式,同时做好审核工作,然后上报给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 各主管部门、财政机关应根据需求下载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软件,完成2006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的录入、审核与汇总工作。 2006年度会计决算报表任务分:银行类、保险类、证券类、担保类和信用社类。
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 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在财务统计工作中执行新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 3、关于印发《会计信息统计分类具体规定》的通知 4、关于印发本市地方金融企业2006年度会计决算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的通知(沪财会〔2006〕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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