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企事业单位应向财政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告。为方便本市地方企业编报年度会计报表,提高办事效率,上海市财政局提供了2006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软件。上海市地方企业除了按编制说明的要求填报会计决算报表外,还应将报表录入到2006年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软件中,同时做好审核工作,然后上报给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财政主管部门。 各基层企业、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财政机关应该根据需求下载2006年度会计决算报表软件,完成2006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的录入与汇总工作。
上海市财政局2006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适用于上海市地方企业和境外企业。各基层企业应将已编制的2006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录入到计算机中,生成统一的报表格式,并经审核后上报给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财政主管部门。 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财政机关应根据需求下载2006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软件,完成2006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录入、审核与汇总工作。 2006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任务说明: 1、2006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 2、2006年度集体企业财务会计决算会计报表 3、2006年度会计报表[上市公司类] 注:本市上市公司在正式对外公布财务会计报告后的十天内,下载本会计报表软件,按照合并报表编制要求将有关数据录入上述下载的会计报表软件内,连同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和软盘报送主管财政部门和市财政局会计处。 4、2006年度会计报表[私营企业类]适用于本市私营企业填报。 5、2006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境外企业类]
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 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在财务统计工作中执行新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 3、关于印发《会计信息统计分类具体规定》的通知 4、关于印发本市境外企业2006年度会计决算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的通知(沪财会〔2006〕57号) 5、关于印发本市地方企业2006年度会计决算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的通知(沪财会〔2006〕58号) 6、关于编报本市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会计报表的通知(沪财会〔2006〕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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