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政收支分类填报系统是预算单位位对收入预算信息和预算批复信息进行新科目的填报的系统。可将财政收支分类处理业务划分为如下几个步骤: 1、财政局设置新旧支出功能分类对应、新旧支出经济分类对应以及每个主管局和基层单位相对应的支出功能分类; 2、财政局布置下发主管部门和各基层预算单位的收支分类专用信息; 3、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单位接收单位标识信息和预算批复信息; 4、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根据预算批复信息进行新收支科目填报,并将编制结果上报一级预算单位。预算信息录入时,分为收入预算信息新科目填报和预算批复信息新科目填报两部分。 5、一级预算单位审核下级上报数据的一致性、业务合理性,汇总报主管部门; 6、主管部门接收并审核本部门各一级预算单位上报的数据,并汇总形成本部门的收支分类信息报送财政局; 7、财政局接收主管部门汇总、审核的收支分类审核信息; 8、财政局汇总、审核部门预算数据,下发新的收支科目预算; 9、各预算单位接收由财政局下发的新的收支科目预算。

1、上海财政收支分类填报系统用户手册(预算单位版)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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