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和完善持证人员信息档案,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员相关信息,根据《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凡在本市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或持证人员由外省调入本市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均需填写《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登记表》。本市持证人员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中未包含的信息变更,也需要填写《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登记表》。本窗口附有《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登记表》格式及填表说明,此表可作为正式表格使用,申请人/持证人员可以按需下载此表并按说明的要求填制后,在办理申请/注册/变更/调转手续时,将其连同申请表或登记表,以及其他材料一并交有关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
(一)下载此表格并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每人填写一份。 (二)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持相关材料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指定的受理场所办理相关事项。 (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审核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沪财会[2005]40号)规定,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应当对本地区、本部门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从业档案,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员下列信息: (一)持证人员相关基础信息和注册、变更、调转登记情况; (二)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情况; (三)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四)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 (五)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
上海市财政局,各区、县财政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一)与单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申请人,且工作单位税务登记在市级税务机关的,由上海市财政局指定的受理场所受理,具体为: 上海市财政局第三分局(地址:中山南路865号,邮编:200011,电话:63689900); 上海市财政局第七分局(地址:建国中路31号,邮编:200025,电话:64459814);
上海市财会管理中心(地址:陆家浜路1054号,邮编:200011,电话:63185588); (二)与单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申请人,且工作单位按税务登记关系在各区、县税务机关或人员经费财政拨付关系属各区、县级财政的,或者与单位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申请人按户口(居住)所在地申请的,由各区县财政局指定的受理场所受理,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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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财政局 |
指定的受理场所 |
地
址 |
邮编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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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财政局 |
浦东新区财政局 |
合欢路2号 |
200135 |
68542222-88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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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财政局 |
长宁区会计管理服务中心 |
茅台路476-1号 |
200050 |
52065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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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财政局 |
徐汇区财政培训中心 |
建国西路652号 |
200030 |
64718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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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财政局 |
黄浦区会计事务管理中心 |
四川中路49号 |
200001 |
63529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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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北区财政局 |
闸北区财政局 |
天目中路383号 |
200070 |
63179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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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财政局 |
静安区会计管理服务中心 |
陕西北路1058号 |
200040 |
62278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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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财政局 |
杨浦区财政局 |
凤城四村8号 (近黄兴路抚顺路口) |
200093 |
65018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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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财政局 |
虹口区会计管理中心 |
飞虹路380号 |
200086 |
25658819 |
|
卢湾区财政局 |
卢湾区财务会计管理服务中心 |
斜土路222号 |
200020 |
6326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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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财政局 |
普陀区财政局 |
北石路631号 |
200333 |
52564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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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财政局 |
金山区财政局 |
朱泾镇人民路39号 |
201500 |
57334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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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汇区财政局 |
南汇区财务会计管理中心 |
惠南镇听潮二路28号 |
201300 |
58020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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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财政局 |
松江区财政局 |
谷阳北路321号 |
201600 |
5781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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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财政局 |
青浦区财政局 |
青浦镇城中北路5号 |
201700 |
5973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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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财政局 |
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 |
莘建东路201号 |
201100 |
34120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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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财政局 |
嘉定区财政局 |
仓场路3333号 |
201800 |
69985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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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财政局 |
宝山区财政局 |
友谊支路238号 |
201900 |
66785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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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财政局 |
奉贤区财务会计管理中心 |
解放东路488号 |
201400 |
33611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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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财政局 |
崇明县财政局 |
崇明人民路60号 |
202150 |
69613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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