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办事程序
个体工商户申请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办事程序
浦东新区税务局 向城路80号
黄浦区税务局 新桥路68号
卢湾区税务局 斜土路313号
徐汇区税务局 虹桥路188号
静安区税务局 昌平路991号
长宁区税务局 天山路1827号
普陀区税务局 北石路579号
闸北区税务局 中山北路198号
虹口区税务局 临平北路35号
   
 
 
    做好就业工作,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和重大政治任务,为此,国家实施了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帮助困难群体就业。自2002年以来,为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作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的下岗再就业政策,与之前出台的有关促进就业政策一起,共同发挥税收政策在就业工作中的综合效应。
沪财法[2006]38号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国税发[2003]1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若干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3]103号  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税[2003]192号  财政部 劳动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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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如何适用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享受新的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范围指哪些?
享受再就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征收一定实行查帐征收方式吗?
2005年底前已经通过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的人员,是否享受新一轮的下岗再就业政策?
本次下岗再就业的税收政策出台后,原有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政策、非正规就业的政策是否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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