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述
 
 
企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办事程序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其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工作由市和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
  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其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减免税收政策。
  企业申请享受减免税收政策需向主管税务部门报送下列资料:
  1、减免税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及其附表;
  5、下岗失业人员的《劳动手册》或《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登记卡》;
  6、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对企业减免税申请材料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审核同意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享受相应的减免税收政策。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800*600分辨率,16Bit颜色、
IE4.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