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一些年初难以细化的支出如何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中反映?

  年初无法细分用途的支出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属于预留性质的,如各部门的“待分配预算”;二是相关部门编制预算的时间较晚,或在执行中确定用途,无法与财政预算编报相衔接的,如发改委安排的基建支出项目和一些由部门具体安排的专项资金。这些支出如何转换到收支分类科目中呢?我们认为应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对涉及全市各个行业多个单位,属于全市综合性的支出,如发改委安排的基建支出项目和机管局的“待分配预算”,可在功能分类229“其他支出”类下的02款“年初预留”科目反映。
  (2)对各部门的“待分配预算”和其他无法细分的专项支出,归入部门主要功能科目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