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原基本建设支出如何反映到功能分类科目中?

  06年科目中的“基本建设支出”类,反映国家用于固定资产的扩大再生产与部分简单再生产的支出,该类款级科目大部分按主管部门和行业设置。如冶金基建支出、教育基建支出。
  分部门、分行业的基建支出,一般包括该部门归口的所有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企业的基建支出。如教育基建支出,既包括教育主管部门的基建支出,还包括教育部门所属各类事业单位(如各类学校)、企业(如各类教学仪器厂)的支出。
  07年功能分类设置了“一般公共服务”、“教育”、“科学技术”、“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科目,不设基建支出。因此,对原基建支出,大部分单位可根据原开支的科目对应到新的类款,如教育基建支出主要归于205“教育”类,冶金基建支出主要归于215“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类,但一些特殊单位则要对应到其他功能,如教育部门的教学仪器厂的基建支出,则对应于215“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类下02款“制造业”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