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支分类,就是对政府收入和支出进行类别和层次划分,以全面、准确、清晰地反映政府收支活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是编制政府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以及预算单位进行会计明细核算的重要依据。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2007年实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暂不改变目前预算管理的基本流程和管理模式,不改变预算平衡口径及预算内资金(包括现有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社会保险基金分别管理的方式,不改变向各级人大报送预算的口径和范围。
    相关文件: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06]13号)
             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8月修订版) 

            200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修订情况

1.收入分类科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新旧收入分类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3.各种教育费附加收入如何反映?
4.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及其滞纳金所用科目如何确定?
1.我国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与原预算支出类、款、项科目相比主要有哪些变化?
3.部门所属学校、报社、出版社等事业单位的支出如何通过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反映?
4.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如何反映?
5.各部门用于人才引进方面的支出如何反映?
1.支出经济分类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支出经济分类与原目级科目相比主要有哪些变化?
3.职务消费货币化补贴在支出经济分类中如何反映?
4.各部门和单位在国家政策规定之外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如何反映?
5.事业单位的业务支出如何反映?
1.各部门的社会保障支出如何反映?
2.原基本建设支出如何反映到功能分类科目中?
3.肉食价格补贴支出如何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中反映?
4.一些年初难以细化的支出如何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中反映?
5.难以划分的支出如何归入相关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的主要内容
2.“外交”类科目的主要内容
3.“国防”类科目的主要内容
4.“公共安全”类科目的主要内容
5.“教育”类科目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