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凡未按本市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的家庭,或购买的公有住房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家庭,可到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出具《购买公有住房情况证明》。 对已购公有住房面积虽大于90平方米,但因市政工程、旧区改造等原因该已购公有住房已被动拆迁或已列入动拆迁范围的,也可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出具《购买公有住房情况证明》。 对商品住宅转让价格、建筑面积明显不实的,或已购公有住房面积大于90平方米等不符合享受贴息政策条件的家庭,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不予开具《购买公有住房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