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促进本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落实本市中低价商品住宅建设计划,改善中低收入群体住房条件,拟从2003年6月1日起,对以贷款方式购买本市自住中低价位商品住宅的中低收入家庭,实行购房贷款贴息政策。
1.本市中低收入购房家庭享受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对象及范围是什么?

2.享受贴息政策的中低收入家庭的标准是什么?

3.享受贴息政策的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如何确定?

4.哪些商品房可享受购房贷款贴息政策?

5.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中低价商品房后从何时开始享受贴息政策?

6.哪些家庭可申请办理享受贴息政策的登记手续?

7.中低收入购房家庭办理享受贴息政策登记手续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8.哪些中低收入家庭可至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开具《购买公有住房情况证明》?

9.中低收入家庭享受贴息政策的标准是什么?

10.中低收入购房家庭享受贴息政策的手续如何办理?

11.中低收入购房家庭所购买的已享受贴息政策的商品住宅是否可以转让?

12.弄虚作假骗取贴息的购房家庭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3.如何理解调整后的贴息政策?

14.房价标准调整后符合贴息政策规定的家庭何时办理手续?

 
上海市财政局 ©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800*600分辨率,16Bit颜色、
IE4.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