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时间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800*600分辨率,16Bit颜色、
IE4.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