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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的要求 |
各单位具备上述条件,可自行以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各单位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后,应填写《上海市单位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备案表》,与会计科目代码表、会计电算化有关管理制度、人机并行期间套打输出的会计可见性文档抽样资料(包括不同类别的会计机制凭证、现金和银行日记账、某科目的明细账、总分类帐)及主要的电子报表一起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其中《上海市单位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备案表》还要同时抄送同级税务部门。 如果单位对已使用的会计软件进行重大修改或升级更版,或者对会计电算化工作作出重大调整时,应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时抄送同级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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