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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有这权益的内容 所有者权益指所有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权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在股份有限公司成为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四个部分。 二、实收资本的核算 小企业的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中,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万元。投资者可以用现金投资,也可以用非现金资产投入实收资本。 投资者以现金投入资本,以实际收到的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入账,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入资本,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入账,投资者实际投入的金额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投资者投入外币,合同没有约定汇率的,按收到出资额当日的汇率折合,合同有约定汇率的,按合同约定的汇率折合,因汇率不同产生的折算差额,作为资本公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投资的资本,应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实收资本的减项单独反映。 为核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应设置“实收资本”科目,该科目贷方登记增加的资本;借方一般没有记录,只有在返还资本时,才有记录。其贷方余额表示企业现有资本金总额。“实收资本”科目应按投资者设置明细科目。 【例1】某小企业2004年5月21日收到其他单位投入现金5
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5
000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5
000 【例2】某小企业2005年7月20日收到其他单位投入机器一台,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为300
000元,设备已投入使用。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300
000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300
000 三、资本公积的核算 资本公积指投资者或其他人(或单位)投入,归属于投资者,但不构成实收资本的那部分资本。包括:资本溢价、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 1.资本溢价,指企业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例3】某小企业2005年7月20日收到其他单位投入专利权,各方确认的价值为100
000元,在实收资本中占有80 000的份额。会计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 100
000
贷:实收资本 80
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0
000 2.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指企业接受外币投资所采用的汇率不同而产生的资本折算差额; 【例3】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
000元,合同约定外方出资40%,按美元折合汇率l:8.00计算,外方应出资美元25000元。收到出资额当日的美元汇率为1:8.04。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25000×8.04) 201 000 贷:实收资本
($25000×8.00)
20 0000
资本公积——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1
000 3.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指企业因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小企业接受捐赠资产,应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账户,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账户,按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会计期末,按企业盈亏情况计算待转资产价值中应当缴纳的所得税,计入“应缴税金--应缴所得税”账户,余额转入“资本公积--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如果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金额较大,经批准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分期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例4】2005年11月1日,某小企业接受C公司捐赠材料一根据C公司提供的有关凭据表明该批材的价值5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850元。捐赠过程中,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400元运杂费。所得税率33%的。2005年,该企业会计利润100
000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账务处理如下: (1)2005年11月1日,接受C公司捐赠材料 借:材料
5 4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5
850
银行存款
400 (2)2005年12月31日,结转捐赠材料价值 按会计利润计算的应缴所得税=100 000×33%=33
000(元) 接受捐赠资产应缴所得税=5 850×33%=1 930.5(元) 应缴所得税总额=33 000+1 930.5=3
493.5(元) 记入资本公积账户的价值=5 850-1 930.5=3
919.5(元) 会计分录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5
850
所得税
33
000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非现金资产准备
3 919.5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4
930.5 3.其他资本公积,指除上述各项资本公积以外所形成的资本公积包括:接受现金捐赠、从资本公积准备项目转入的金额、债务重组时债权人豁免的债务和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等。 小企业取得现金捐赠,按实际取得的金额,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账户;会计期末,按企业盈亏情况计算待转资产价值中应当缴纳的所得税,计入“应缴税金--应缴所得税”账户,余额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例4】2005年11月1日,某小企业接受C公司捐赠银行存款5 000元,该校企业所得税率33%的。2005年,该企业会计利润100
000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账务处理如下: (1)2005年11月1日,接受C公司捐赠 借:银行存款
5 000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5
000 (2)2005年12月31日,结转捐赠价值 按会计利润计算的应缴所得税=100 000×33%=33
000 接受捐赠现金应缴所得税=5 000×33%=1 650 应缴所得税总额=33 000+1 650=34
650 记入资本公积账户的价值=5 000-1 650=3
350 会计分录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5
000
所得税
33
000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非现金资产准备
3 350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4
650 4.资本公积可用于转增资本,但资本公积准备项目在未转入“其他资本公积”前,不得转增资本。 四、留存收益的核算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内部的积累,它来源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净利润,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一)盈余公积 1.小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是指小企业按《公司法》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是指小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中外合资小企业的盈余公积指: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利润归还投资。 2.为了核算和反映盈余公积的形成及使用情况,企业应设置“盈余公积”科目,下设“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二个明细科目。该科目借方登记盈余公积弥补亏损、转增资本的金额,贷方登记盈余公积的计提金额,期末余额在贷方。 3.小企业的盈余公积可以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或股本),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也可以用盈余公积分派现金股利。小企业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通过“利润分配——其他转入”明细科目核算。会计期末应将“利润分配——其他转入”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小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资后的法定盈余公积的余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25%。 【例5】某小企业2004年底税后利润为500
000元,按照税后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10%取任意盈余公积。会计处理如下: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100 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50 000
——任意盈余公积 50
000 【例6】某小企业董事会决定并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以任意盈余公积70
000元转增资本。会计处理如下: 借: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70
000 贷:实收资本 70
000 【例7】某小企业在2005年年底尚有50
000元亏损还没有弥补,董事会决定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会计处理如下。 (1)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50 000 贷: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50
000 (2)结转“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借: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50
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0
000 (二)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指可供支配的利润在提取了盈余公积和支付了股利(或利润)以后的累积利润。它可以用来弥补以后年度企业发生的亏损、分派现金股利或转为盈余公积。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收入和成本费用,通过“本年利润”科目进行归集,计算出当年盈亏后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年度终了,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利润、转作资本的利润)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就是历年累积的未分配利润数额,如出现借方余额,则表示未弥补亏损的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