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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税基管理
  加强税基管理,对全面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税务机关内部应加强征管力量。
  从目前虹口区税务局的征管情况来看,专管员平均管户160户最多达420户,从征管力量上来说较薄弱,难以达到总局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2、依托财务会计管理仍是加强所得税税基管理的基本方法
  税收法规与会计制度不尽统一,造成清算时,需要进行多项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比如:预提费用结转、固定资产残值率的调整。建议缩小税法规定与会计制度的差异。
  3、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是加强所得税征管的有效措施。
  由于征管力量的薄弱,对企业的监管力度还不够,应借用中介机构的力量对小企业积极推进代理记账、代理申报,加强企业所得税(年度)审计,从而加大监管力度。
  4、加大对收入、支出的监管力度。
  目前,企业的收入与支出控制较难,开票金额与实际收入情况难以确认,征管法规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并未落实,造成了收入的流失。支出项目单凭发票就予以确认成本,予以税前列支。对其是否有真实业务,无法正确评估。对于未按发票管理规定开具发票,处罚力度较低,建议加大处罚力度。
  5、关联企业的避税问题相当特出。
  关联企业的问题征管法已作明确规定,但从企业所得税管理角度上还缺乏明确界限和可行的操作办法。
  二、分类管理
  内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大致分为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从管理的角度上来说,核定征收管理较容易,查账征收管理较复杂。从目前现状来看,主要反映以下一些问题:
  1、保持一定量的核定征收是切实可行的。
  从执行情况来看,对一些规模较小,财务核算混乱的企业实施带征,是解决目前征管力量薄弱的有效办法,但由于目前的部分征收项目征收率偏低,导致惩罚性措施变成优惠措施,建议提高带征率。
  2、对不同企业实行针对性的查账征收办法。
  从企业财务制度上已划分了大型企业与小型企业会计制度,建议在汇算清缴时,对小型企业制订介于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之间的简易征收办法。
  3、建立信用等级制度。
  通过建立信用等级制度,依据信用等级对企业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不同的执法力度。
  4、推进办税员制度。
  会计从业人员素质有待加强。特别是一些既无正确核算能力又不愿请代理的企业,税务部门在征收管理上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建议在立法上确认办税员制度。
  三、企业所得税政策
  由于目前内外资尚未统一,内资企业税法上存在不尽合理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修订减免税政策。
  减免税政策到目前为止,依然执行“(94)001号文”的规定,十年以来行业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政策未及时予以调整,从而带来审批难度,各地执行也不尽相同,建议及时予以修改。
  2、在核定征收办法中规范征收品目。
  建议核定征收办法中征收品目与流转税征收品目保持一致,做到规范统一。
  3、激励资本市场的运作。
  目前投资损失必须用投资收益来弥补的规定,对搞活资本市场不利。因为企业投资也是一种经营行为,对投资亏损应该允许企业用经营收入予以弥补。
  4、实事求是确定劳动成本
  目前规定计税工资办法不符合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建议只要不是虚假列支工资,能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就视同外资企业一样,全部由企业自主决定。
  5、民福、劳服企业政策造成税收流失较大
  由于此政策是按年度减免,造成税收流失较大,建议总局按安置人数来确定减免额上限。
  四、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在加强征管质量提高征管效率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存在以下情况:
  1、由于目前信息采集面较狭窄,从而使必要的评估数据无法取得。数据只限于申报信息,对会计报表信息多数无法取得电子文档,靠人工输入,成本较高,建议通过法定形式加以规定推广盘片及电子申报。
  2、由于目前基层会计法的实施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落实,会计报表与申报表数据等资料虚假情况较普遍,使评估产生偏差。
  3、建立系统行业指标
  目前评估缺乏横向比较,有数据,没有统一的行业指标,无法进行科学的分析,。建议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情况定期提供相关行业指标或参数,以便予评估操作。
  4、应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征管效率
  靠人工进行比对,工作量较大,效率较低。应将信息化手段广泛的应用到纳税评估工作中,提高评估效率。
  五、汇缴清算工作
  1、清算质量较低。
  户多人少,造成清算质量不高,只能就表清算。应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清算办法,除了就表清算、查账清算外还可以采用中介机构清算办法,可由纳税人自请也可由税务机关指定中介机构予以清算。
  2、清算软件有待完善。
  1)企业亏损认定:目前企业亏损采用登记制度,通常对数额较小的亏损额采取就表予以登记,其余的或按审计报告或按稽查报告予以登记。以后年度的弥补亏损不能从清算软件中自动提取。建议:修改所得税清算软件,在第二年所得税清算中自动生成全部企业可弥补亏损的数据。
  2)再如创建所得税季度申报与年度申报电脑数据库的共享:目前年度汇算清缴与季度纳税申报在电脑系统中是相互独立的两个数据库,季度申报数据不能在年度清算中反映,缺乏连续性与相关性。上年末汇算清缴应缴税额、本年度已预缴税额等都不能在本年度汇算清缴中反映,必须把上述数据重新手工输入,使得所得税征管产生人为的漏洞。建议:创建所得税季度申报与年度申报数据库的连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资源共享。
  3、投资收益问题
  由于所得税实行先税后分,汇算清缴时,对投资收益的已税证明滞后,容易造成税款流失,建议加强即征即退管理。
  4、分支机构属地征收问题。
  对分支机构应强化所得税的属地征收,符合独立核算条件的应单独汇算清缴。
                  

                                                 上海财政税务干部教育中心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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