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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现代企业都应当建立和健全财务评价体系,并按照财务评价制度的要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
新通则第六十七条责成“主管财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企业财务评价体系,主要评估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有效性,评价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资产营运能力、发展能力和社会贡献。评估和评价的结果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发布。”同时第六十八条规定:“主管财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恰当使用所掌握的企业财务信息,并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利用企业的财务信息谋取私利或者损害企业利益。”
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企业考评的重点是经营者的行为及其经营成果。虽然企业状况千差万别,经营活动纷繁多样,难以用一个模式或一项标准来统一规范,但考核一定要有目标,有重点,有利于监督与控制。经济效益通常是企业评价与考核的重要内容,它是指投入和产出的关系,即劳动耗费与劳动成果的比较,是企业以一定的资源消耗所获得的最大限度的收益。其中,劳动耗费是指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消耗或占用,劳动成果是指获取的符合社会需要的产品量或价值量。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是财务管理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经济效益是一个比利润更加宽泛的概念,通常是三类量化指标的综合:一是价值量指标,如资金、成本、利润以及相应的相对数指标等;二是实物量指标,如产量、质量、市场份额等;三是效率指标,如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用率、资产保值增值率等。
从国有企业来看,当前应当重点考核经营者在国资营运中的持续发展能力、核心竞争能力和资产效益质量状况等方面的业绩。考核指标主要有:战略规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或净资产收益率,盘活变现收入,核心业务收入增长率,国资收益收缴等。当然根据国资营运机构的不同,考核指标可以有所侧重。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指标体系是指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对企业一定经营期间的资产运营、财务效益等经营成果,进行定量和定性对比,做出真实、客观、公正的综合评判。效绩评价实行百分制,指标权重可采取专家意见法确定。
通常,业绩考核是以责任报告为依据,分析、评价各责任中心责任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找出差距,查明原因,借以考核各责任中心工作成果,实施奖罚,促使各责任中心积极纠正行为偏差,完成责任预算的过程。
责任中心的业绩考核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业绩考核仅指对各责任中心的价值指标,如成本、收入、利润以及资产占用等责任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广义的业绩考核除这些价值指标外,还包括对各责任中心的非价值责任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责任中心的业绩考核还可以分为年终考核与日常考核。年终考核通常是指一个年度终了(或预算期终了)对责任预算执行结果的考评,旨在进行奖罚和为下年(或下一个预算期)的预算提供依据。日常考核通常是指在年度内(或预算期内)对责任预算执行过程的考评,旨在通过信息反馈,控制和调节责任预算的执行偏差,确保责任预算的最终实现。业绩考核可根据不同的责任中心的特点进行。
业绩考核实质上是对实现预算的激励与约束,为此,业绩考评一般应该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1、可控性原则
2、风险收益对等原则
3、总体优化原则
4、分级考评原则
5、公平、公开原则
任何考评都应有标准,它是考评的依据。考评标准应该公开。标准是指导人们工作的规范,而不是制裁人的秘密武器。考评标准是自我考评的依据,不公开标准就失去了自我考评的作用。考评标准公开是考评公正的前提,公开标准便于群众监督。考评公开,包括制定标准的过程对被考评者公开,考评标准要在执行之前公布,考评结果要在有关的范围内公布。
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务评价体系是非常必要的。因为企业内部财务控制与财务评价体系的完善程度关系密切,没有科学的财务评价体系,要想搞好财务控制是很困难的。企业财务评价体系应当创新,可以在进一步拓展传统的财务分析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增加知识资本等无形资产的财务评价比重,吸收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不断提高我国财务评价的实效。
(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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