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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商品销售:一般在安装和检验完毕后确认收入。 2.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如果企业不能合理地确定退货的可能性,则在售出商品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如果能够对退货的可能性做出合理估计的,在发出商品时将估计不会发生退货的部分确认为收入。 3.代销:视同买断,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将实际售价确认收入;委托方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收取手续费的,委托方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受托方在商品销售后,按收取的手续费确定收入。 4.分期收款销售: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分期确认收入,按确认收入的比例确认成本。 例:Y公司本月销售情况如下:(1)现款销售10台,售价100
000元(不含增值税,下同)已入账;(2)需要安装的销售2台,售价20
000元,款项尚未收取,安装任务构成销售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3)分期收款销售4台,售价40 000元,第一期款项20
000元(不含增值税)已收到入账;(4)附有退货条件的销售2台,售价23 000元已入账,退货期3个月,退货的可能性难以估计。
Y公司本月应确认的销售收入是( )元。 A、120 000 B、140
000 C、163 000 D、183 000 答案:A
(以上由上海财政税务干部教育中心实训一部刘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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