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改革的目标与原则
 

  税收征管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其内部各个管理环节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不可分割。应在承认、尊重税收征管客观规律的前提下,结合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变化和本地区经济发展的趋势,立足未来发展,对税收征管格局要有新的思维、新的思路,进一步优化税收征管体系,促进税收征管工作向更加严密、科学、规范的深层次方向发展。鉴于上述思考,我们认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目标应是:以依法治税为灵魂,以税收信息网络化为支撑,以多元化的纳税申报为基础,以专业化管理为手段,集中征收,分类管理,重点稽查,全面构建征收、管理、稽查各体系,实现税收征管现代化。
  为实现总体目标,我们应有具体目标,大致包括以下八个方面:一是组织体系科学合理。机构设置科学,机构职能清晰,组织结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合理,形成精简、高效、系统化的组织机构体系。二是税收执法规范有序。税收执法权得到合理配置、分解和制约,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的随意性得到有效遏制,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税收征管步入法治化的轨道。三是管理手段先进有力。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广泛运用于税收工作中,税收征管实现信息化。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得到迅速而有效地收集和处理,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顺利解决,全面真实的信息传递顺畅及时,信息资源应用充分。四是管理制度完善健全。遵循信息化建设的内在规律,建立起科学严密的管理制度,各项工作都有统一的标准和规程,岗位职责、考核奖惩等制度健全完备,切实可行。五是管理方法灵活多样。在统一的征管模式下,探索出各种灵活的税收管理方法,并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得到有效运用。六是税源监控严密有效。监控网络严密,监控手段有效,监控形式规范,税源信息收集、加工、处理效率和质量都得到提高。七是纳税评估切实可行。有完善的纳税信用等级制度,有按商业化运作的信用评级机构,有信用信息资料丰富的数据库,有对失信者惩戒处罚的机制。八是税收服务优质高效。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服务的观念强烈,服务方式灵活,服务措施完善,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能得到有效维护。
  深化征管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尊重税收征管的客观规律和现实。针对目前税收征管现状,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依法治税原则。依法治税是国家税收的根本基础,是税收征管的本质要求,也是税收强制性的具体表现。因此,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必须遵循依法治税原则。无论是对征税主体的税务机关,还是对纳税主体的纳税人,衡量其权利、义务的运用及履行,都必须以税收法律作为基本标准。在学会税收征管过程中,工作流程的制定,岗责目标的确定,税收征管业务的重组,以及新的征收管理、稽查机构的设备都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都应该遵守税法规定。
  2、精简高效原则。精简原则是指按照征管集约化的要求,精简机构,压缩征管机构层次和数量,优化人员资源配置,简化工作程序,在准确把握和科学分解税收征管职能的基础上,对征、管、查职能和构架进行重新定位,优化组合。高效原则是指从征管工作实际出发,制定出一套科学、严密、职责分明的工作规程,使用先进科学方法进行管理,全面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3、以人为本原则。人是生产力要素中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在税收征管改革中,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要高度重视税收队伍建设,使每一个税务人员都能够得到与其知识才能相适应的岗位,并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现能和潜能,达到人事相依、人尽其才的境界,从而使人才资源得到充分的开发和利用。
  4、稳中求进原则。即一方面要抓好基础建设,在提高干部基本素质,健全各项制度,夯实征管基础等方面狠下功夫,为实现有效征收管理奠定基础;另一方面要周密安排,循序前进,把握好税收征管改革的节奏,对重大改革措施,一定要充分论证,先行试点,再实施推行。
  5、整体协调原则。为确保税收征管改革取得成效,必须依据总体目标设计具体方案,因地制宜,通盘筹划,既讲究整体推进,又注意重点突破,从而实现各项改革措施的配套联动和协调统一。

  市财科所税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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