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问:请问出口退税率为0货物,其增值税是比照内销方式,按销项税额转,还是比照一般贸易方式,按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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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16号)文件规定:出口企业(包括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下同)出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3]222号)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的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应分别按下列公式计提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x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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