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问:我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在区外购置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请工厂加工成成品,取得加工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公司将加工好的产品出口.我们所取得的原材料和加工费的进项税额可以退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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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31号)
第二十三条规定:出口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凭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等发票和工缴费发票按规定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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