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的通知
(沪地税所二[2006]23号)
关于本市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操作意见(暂行)
(沪地税所二[2006]19号)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沪地税所二[2006]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是否可委托他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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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可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的扣缴单位,代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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