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日常自行纳税申报,指按照《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中涉及的第二项至第四项情形的纳税人,即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仍应按税法规定,于取得所得后按月或按次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目前不适用邮寄申报和网上申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