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的通知(沪地税所二[2006]23号)
关于本市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操作意见(暂行)(沪地税所二[2006]19号)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沪地税所二[2006]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网上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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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网上申报申请审批表》。

  纳税人将填妥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网上申报申请审批表》,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一并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受理人员。

  受理人员核对无误后,当场打印《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网上申报专用密码领取单》。

  纳税人凭《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网上申报专用密码领取单》,到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领取网上申报专用密码。

  纳税人在上海财税网站“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页面上,按提示步骤,按规定填写并发送《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成功发送后,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网上申报受理回执单》,并回发给纳税人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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