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注税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全面检验注税从业人员的财税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推动并强化对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巩固注税从业人员的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知识及能力,扩大注税行业影响,提高注册税务师职业的社会认知度,根据中税协关于2007年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配合全国“注税宣传月”活动及国税总局和中税协将于今年举行的全国注税知识竞赛,本协会拟于今年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注税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赛程安排:竞赛分预赛、复赛两个阶段。预赛采取集中地点、书面闭卷答题方式,以代表队为单位计算平均分,平均分名列前8位的代表队进入复赛;复赛采用现场口头答题方式,届时将进行电视台实况转播。
  二、时间、地点:5月份举行预赛,7月份举行复赛。地点待定。
  三、参赛对象:2006年底以前成立的本市全部税务师事务所均须参加。
  四、参赛形式:
  1、预赛阶段,以事务所为单位,每单位至少组织一支代表队参赛,每队正式参赛5人;
  2、参赛人员原则上以注册税务师为主,每支代表队里应至少有2-3名注册税务师;
  3、人数较多(注册税务师20人以上)的单位可组织2支代表队参加。
  五、预赛内容范围:
  1、政策法规类: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和《合伙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192号);《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4号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6]58号);《“十一五”时期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税发[2006]115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涉税中介行业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国税征[2006]27号)。
  2、重要讲话类:《做好协会工作,促进行业发展》(董树奎在中税协三届二次理事会上的讲话)《认清形势抓机遇,坚定信心促发展》(李永贵会长在中税协三届二次理事会结束时的讲话)。以上两类占分约百分之六十。3、实务知识类:范围以2007年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大纲的实务部分为准。其占分约百分之四十。
  六、预赛题型和答题要求: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20小题,共20分)、多项选择题(10小题,共20分)、判断题(10小题,共20分)、计算与案例题(5小题,共20分)、简答题(5小题,共20分)。
  答题时,单项选择题只能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自己认为正确的答案,多项选择题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自己认为正确的所有答案,少选或多选均扣分。判断题只能是选对或错,并说明理由。七、组织事项:本次竞赛活动由协会主办,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市财税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协办。为保证竞赛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将设立由协会领导、市局有关部门领导、协办单位领导组成的预赛领导小组,组长为上海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周杏英,副组长为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立新。领导小组下设出题阅卷小组、工作小组等。请各事务所认真组织参赛,并将参赛队员名单及领队人员(负责与协会联络及组织本所参赛人员等)于4月10日以前报协会。协会负责报名联系的人员按协助组分工如下:
  1、周芸:负责市区税务师事务所,电话:63855049;
  2、戚玉良:负责郊区税务师事务所,电话:63854278;3、熊飞云:负责市直属系统事务所,电话:63854165;4、黄亦兵:负责新办税务师事务所,电话:63854128;   传真:63846443(共用)。
  请各事务所按所在协助组向相应人员报名联系。   
  复赛事项将另行安排和通知。特此通知。
  附注:预赛内容范围将由协会统一刻录光盘并连同代理实务教材另行发放。

  上海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07年3月22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800*600分辨率,16Bit颜色
IE4.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