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参加首届《注税杯》全国注册税务师知识大赛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举办<注税杯>首届全国注册税务师知识大赛的通知》(简称《注税杯》知识大赛)的精神,为宣传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和注册税务师行业在构建和谐纳税环境中的作用,提高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和认知度,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中税网校将联合主办《注税杯》知识大赛。现将本市贯彻及积极参加《注税杯》知识大赛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事务所应遵照中税协和总局管理中心的文件要求,以及本市注税协会的通知要求,做好参赛工作。
  1、积极宣传开展《注税杯》知识大赛的重要意义,所领导要亲自负责,迅速动员所内员工积极参与,开展宣传和报名活动。
  2、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各所按自荐和推荐相结合,在2007年7月20日至8月10日间完成初赛的团体和个人的报名工作。各事务所要为参赛人员创造一定的条件,鼓励他们积极准备,赛出水平,赛出风格。
  3、协会和管理中心要求,此次《注税杯》知识大赛(初赛),各事务所及从业人员都要积极报名,特别对在今年五月本市举行的注税知识竞赛中取得团体前十六名、个人前五十名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参加报名,体现上海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在全国注税行业中的作用和地位。
  4、事务所要充分利用自创的刊物、信息网站等宣传工具,向涉税企事业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宣传《注税杯》知识大赛的情况,吸引更多的单位和个人报名参赛。
  二、市注税协会和管理中心配合做好竞赛宣传,网上报名,重点培训和组织协调等工作。
  1、根据《注税杯》知识大赛通知的有关要求,市注税协会将积极做好宣传工作。除转发“通知”,提出本市的贯彻意见外,还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函告相关高等院校。
  2、各事务所要将本所报名参加比赛的情况及时上报市注税协会备案。同时。市协会将为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咨询服务,代为拍摄数码报名照、代为网上申请报名。
  3、市注税协会和管理中心将在初赛前,联系相关院校的专业老师,对报名参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辅导。对进入复赛和决赛的单位和个人,市注税协会和管理中心将组织院校老师进行强化培训。
  4、为鼓励更多的事务所及个人代表上海注税行业参加《注税杯》知识大赛并取得好名次,市注税协会和管理中心将对取得复赛和决赛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协会联系人:李建君       电话:63854165
  黄亦兵             63854128
  附件:关于举办“注税杯”首届全国注册税务师知识大赛的通知


上海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上海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九日


关于举办“注税杯”首届全国注册税务师知识大赛的通知

中税协发【2007】0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为宣传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和注册税务师行业在构建和谐纳税环境的作用,提高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和认知度,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中税网校联合主办“注税杯”首届全国注册税务师知识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各地协会和管理中心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做到宣传到位、组织到位,使广大注税行业从业人员和税务机关干部积极报名参加此次大赛。
  二、 六大赛区指定的牵头单位要做好协调工作,制定复赛实施办法和选定复赛笔试场地等,并将实施办法和考试地点于8月底前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王岩:010-63540880)。
  三、 各地协会和管理中心可结合此次大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行业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注税杯”首届全国注册税务师知识大赛具体实施方案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二00七年七月十二日

 “注税杯”首届全国注册税务师知识大赛具体实施方案


  一、大赛主题:
  推动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  构建和谐纳税环境
  二、主办单位: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中税网校(www.cctae.com
  三、承办单位:
  中税网(www.taxchina.com
  四、协办单位:
  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等五家学院。
  五、支持单位:
  设五家支持单位。
  六、媒体支持:
  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二十家电视、报刊、网络媒体。
  七、参赛对象:
  以全国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及从业人员为主体,高等院校、涉税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人员可组队或以个人名义参加。
  八、大赛组委会:
  主  任: 董树奎  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
  李永贵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
  副主任: 刘太明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陆  炜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
  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主任
  秘书长: 刘太明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职责范围:按照秘书长负责制的原则,全面负责大赛全过程的赛事组织、协调和管理等工作。
  副秘书长:陆  炜  中税协副会长、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主任
  孙  泽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秘书长
  职责范围:按照分工负责、各尽其责的原则,协助秘书长做好本届大赛的赛事组织、协调和管理等工作。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孙  泽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秘书长(兼)
  副主任:张建平  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
  王  岩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培训部主任
  徐兆宏  中税网总裁
  成  员:张曼红(协会)、蒋轶彪)(中心)、马京凤(网校)
  职责范围:负责落实本届大赛的各项具体工作。
  九、大赛试题范围:
  税收法律法规,涉税服务、涉税鉴证知识。
  十、大赛组别:
  本届大赛分个人组和团体组进行比赛。
  (一)个人组是以个人名义参加比赛。
  (二)团体组是以单位名义参加比赛。每单位3人组成参赛队,参赛队内的选手也可参加个人组比赛。
  十一、赛区划分:
  全国分为六个分赛区,每个赛区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暂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每赛区各有一个负责组织单位。
  华北: 北京、天津、山西、河北、河南、安徽(北京税协、管理中心负责组织)
  东北: 黑龙江、吉林、辽宁、大连、山东、青岛(黑龙江税协、管理中心负责组织)
  华东: 上海、江苏、浙江、宁波、福建、厦门(江苏税协、管理中心负责组织)
  华南: 广东、湖南、湖北、江西、海南、深圳(广东税协、管理中心负责组织)
  西南: 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广西、西藏(四川税协、管理中心负责组织)
  西北: 陕西、青海、新疆、宁夏、甘肃、内蒙古(陕西税协、管理中心负责组织)
  赛事所需场地、考务等费用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承担。
  十二、报名流程:
  在线报名时间2007年7月20日至8月10日,参赛选手和参赛队可在此期间登陆www.cctae.com进行注册报名,逾期报名无效。在线报名分个人组和团体组两部分。
  1.个人组参赛选手要如实填写报名表,正确选择分赛区、省市、组别,详细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单位或院校名称、联系方式以及上传近期数码蓝底标准照片一张(进入复赛和决赛后用于制作准考证)。
  2.团体组参赛队要如实填写报名表,正确选择分赛区、省市、组别,详细填写单位或院校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参赛负责人、联系方式以及上传参赛负责人近期数码蓝底标准照片一张(进入复赛和决赛后用于制作准考证)。
  十三、赛程设置:
  本届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赛:
  初赛于2007年8月18日在中税网(www.taxchina.com)、中税网校(www.cctae.com)上进行,为期5天,参赛选手和参赛队可在此期间进行在线考试。每位参赛选手和每个参赛队只有一次考试的机会。由题库随机出题,采取网上答题的形式在全国范围内海选。
  考题类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
  1、个人组参赛选手可登陆www.cctae.com进入登陆口,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点击“考试”,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题(考试时间为45分钟),并点击“交卷”完成答题。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完试题,系统会自动交卷并显示已答完试题的成绩。
  2、团体组参赛队可登陆www.cctae.com进入登陆口,填写单位或院校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和考试密码点击“考试”, 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题(考试时间为45分钟),并点击“交卷”完成答题,系统会立即自动显示成绩。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完试题,系统会自动交卷并显示已答完试题的成绩。团体组参赛队内的选手成绩不记入个人成绩。
  3、每个参赛选手和参赛队只能提交一份答卷,按得分多少确定名次;分数相同的答卷,以网上交卷先后次序排名。
  4、每一赛区个人组前40名参赛选手、团体组前20名参赛队获得参加复赛的资格,若个人组在第40名、团体组在第20名时有多名选手或多个参赛队得分相同,则录取在网上最早提交考卷的选手或参赛队。
  5、复赛入围分数线及名单自8月25日开始在中税网和中税网校上公布,考生可登陆www.cctae.com进行成绩查询,个人组参赛选手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团体组参赛队填写单位或院校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和考试密码,查询是否进入复赛。入围复赛的参赛选手和参赛队的初赛成绩不带入复赛。
  (二)复赛:
  复赛于2007年9月8日在全国六大赛区分别组织笔试进行。9月8日上午个人组比赛,下午团体组比赛。
  1、个人组参赛选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大赛组委会统一印制的准考证进入考场。
  2、团体组参赛队凭参赛负责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大赛组委会统一印制的准考证进入考场。
  3、每一赛区个人组前6名参赛选手、团体组前2名参赛队获得参加决赛的资格,若个人组在第6名、团体组在第2名时有多名选手或多个参赛队得分相同,则对这部分参赛选手、参赛队进行随机抽取确定入围参赛选手和参赛队。团体组参赛队内的选手成绩不记入个人成绩。
  4、决赛入围分数线及名单自9月22日开始在中税网和中税网校上公布,考生可登陆www.cctae.com进行成绩查询,个人组参赛选手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团体组参赛队填写单位或院校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和考试密码,查询是否进入决赛。入围决赛的参赛选手和参赛队的复赛成绩不带入决赛。
  (三)决赛:
  决赛于2007年10月15日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中税网校在北京共同组织笔试进行。10月15日上午个人组比赛,下午团体组比赛。
  1、个人组参赛选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大赛组委会统一印制的准考证进入考场。
  2、团体组参赛队凭参赛负责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大赛组委会统一印制的准考证进入考场。
  赛事所需场地、考务等费用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承担。
  决赛成绩于10月20日在中税网(www.taxchina.com)、中税网校(www.cctae.com)上公示,并公布获奖者名单,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电话通知获奖者本人。
  十四、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一)个人组:
  一等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奖励现金或实物)。
  二等奖(3名):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奖励现金或实物)。
  三等奖(6名):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奖励现金或实物)。
  (二)团体组:
  冠军队(1个参赛队):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亚军队(1个参赛队):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季军队(1个参赛队):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优秀奖(3个参赛队):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三)最佳组织奖(1名):
  从六大分赛区组织者中产生,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四)特别贡献奖(1名):
  从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媒体支持中产生,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十五、颁奖盛典:
  (一)时间、地点:
  2007年10月28日(周日)上午9:30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二)参会嘉宾: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国税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税网等单位领导。
  此方案未尽事宜,届时明确。

                             二00七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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