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9年度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年检工作的通知》(沪国税纳[2010]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9年度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年检工作的通知(沪国税纳[2010]7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上海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201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