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经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后,如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答:经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应在取得证书后三个月内到上海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胶州路58号1004室)申请办理非执业或执业注册登记手续。
    申请办理非执业注册登记手续时应递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注册申请表(网上可以下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请者近期报名照二张(一寸一张,二寸彩照一张)。
    申请办理执业注册登记手续时应递交下列材料:
    (一)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向上海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提出执业税务师注册登记申请报告(报告中必须注明办理执业登记者姓名、进所时间、注册证书种类和编号);
    (二)请者填写的注册税务师执业申请表(一式二份);
    (三)申请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原注册登记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非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四)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申请者两年专职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及具备独立执业能力的证明;
    (五)申请者个人业务总结(总结内容包括从事相关税务代理工作时间、内容、主要业绩等);
    (六)申请者近期报名照三张(一寸二张,二寸照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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