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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加油站专项检查取得初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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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配合全市范围内开展的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我处根据市成品油市场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全市17家无证经营加油站名单,于2002年4月23日至5月20日对名单中的17户未取得市成品油市场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的“成品油零售许可证”的加油站进行专项检查。查处主要问题如下:
  一、未取得成品油零售许可证。本次检查的17家加油站中,有16家均无成品油零售许可证而对外零售经营成品油。
  二、未按规定办理注册税务登记证。检查中发现有二家具有分支机构工商登记,但未按规定申报办理注册税务登记。
  三、违反发票使用管理规定。检查中发现有两户企业存在未按规定使用发票的问题。
  四、税务违章及偷漏税问题。
  综上所述,本次对17家无证经营的加油站开展的专项检查中,共检查出违反56税务登记有关规定的2家,违反发票管理有关规定的2家,有偷漏税款行为的3家。补缴税费合计207,136.42元,加收滞纳金3,288.21元,罚款147,669.7元。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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