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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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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06年1月8日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对2006年的“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指出:坚决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严厉查处虚开和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可抵扣票,骗取出口退税,以及利用做假账、两套账、账外经营偷税等案件。加强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对房地产业、娱乐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煤炭生产及运销企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涉外企业税收和个人所得税进行专项检查,同时选择一些发案率高、税收秩序比较混乱的地区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涉税违法案件处罚力度和查补税款追缴力度。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虚开与接受虚开发票“中间人”的专项治理。认真执行欠税公告制度,做好欠税管理和清缴工作。要加大税法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搞好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加强税收取之与民、用之于民的宣传。曝光典型涉税违法案例,震慑不法分子,教育广大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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