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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促进依法治税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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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全国税收政策法规工作会议6月7日在北京召开,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到会讲话。王力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统一认识,扎实工作,努力促进依法治税水平进一步提高。

王力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税收政策法规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通过各级税务机关的共同努力,国务院《纲要》在全国税务系统得到了进一步的贯彻和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明显改进,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成效显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继续深入。推行执法责任制的进程进一步加快,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重大案件审理工作进展顺利。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质量明显提高,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监督作用不断增强,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的基础工作得以改善。税收制度改革工作取得较大进展,税收政策调整完善工作扎实开展,税收政策调查研究工作重点突出,世贸税收应对工作积极稳妥。税收政策评价反馈机制初步建立。

王力指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各方面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不断推进,依法治税工作面临新的形势,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这对税收政策法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工作的认识。

要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要求。实现民主法治的要求,体现在税收领域,就是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税。税收政策法规部门作为依法治税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更应注重在这一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要牢牢抓住规范内部执法这个重点,在“治内”、“治权”上抓实做细。同时,增强税收法治意识,还要进一步重视来自人大,审计、纪检、检察等监督机关,纳税人以及社会各界等外部的监督。

要适应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要把依法治税工作置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大局中来考虑,根据税收工作全局的要求,找准工作着力点,要努力培养政策法规工作人员全面扎实的业务素养。

要适应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一是坚持依法治税理念上的创新。二是坚持依法治税制度上的创新。三是坚持依法治税手段上的创新。

要适应发挥税政综合管理职能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协调意识。各级税收法规部门要正确把握自身的职能定位。加强与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善于争取外部各方面的工作支持,努力探索在新形势下税务协作社会化、法制化的途径和方法,共筑依法治税防线。

谈到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税收政策法规工作任务,王力表示,要大力加强税收法制建设,扎实推进税收执法监督,充分发挥税政综合管理职能,健全完善各项机制和制度,进一步提高税收政策法规工作水平。

一是大力加强税收法制建设。要规范和完善税收行政立法机制。各级政策法规部门要按照《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每一件税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同时,按照国务院《纲要》的要求,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中,注重选择一些对纳税人权益影响较大、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征求纳税人及社会公众意见,增强立法民主性和科学性。要继续完善省及省以下规范性文件备查备案制度。做好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深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加强税务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二是扎实推进税收执法监督工作。要进一步健全税收执法监督的内控机制。各级税务机关要在落实现行各项执法监督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多部门参与、多环节协调、多层次监督的税收执法内控机制。政策法规部门要在健全税收执法内控机制中,发挥积极的牵头组织作用,大力加强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整合各部门优势,形成执法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内控机制自我防范、自我发现和自我纠错的功能。要进一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重点抓好在国税系统继续推进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完善推广工作;在地税系统继续推进计算机自动考核工作;加强部门间力量整合,推进执法责任制“五个结合”。还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重大案件审理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税政综合管理职能。要积极做好税收政策的完善落实工作。认真开展各项税制改革工作。扎实推进税收政策评价反馈工作。继续做好宏观税收课题调研工作。在抓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的同时,要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素质建设,为税收政策法规工作更好地开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2007年06月18日    闵丽男
摘自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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