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信息动态/财税动态
搜索:
 
 
中央财政安排10亿元支持防汛抗旱救灾
 
       [字体: ]     在使用本功能前请确认在浏览器的安全设置中将ActiveX控件设置为"启用"状态 
 

  记者日前从财政部获悉,今年以来,面对严峻的防汛抗旱形势和近期南方发生的洪涝、台风等灾害,财政部共安排10.87亿元防汛抗旱救灾资金。
  今年以来,财政部已经安排9.71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各地防汛抗旱工作,其中安排汛前度汛应急项目资金5亿元,特大防汛补助费1.76亿元,特大抗旱补助费2.95亿元。
  财政部日前又向福建、江西、广东、广西4省(区)下拨中央救灾应急资金1.16亿元,用于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这笔中央救灾应急资金分配方案为:福建4000万元,江西3500万元,广东2000万元,广西2100万元。
  对于今年的防汛抗旱形势,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有关人士指出,今年我国气候异常,旱涝并发、旱涝交替和旱涝急转的局面将贯穿今年整个汛期,防汛抗旱形势不容乐观。
  有关人士表示,5月25日以来我国南方连续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天气过程,造成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9省(区、市)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初步统计,灾害已造成137人死亡、39人失踪,紧急转移安置113.5万人,倒塌房屋10.6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13.1亿元。
  就全国范围的灾情来看,截至5月31日,全国农作物洪涝受灾面积达106.02万公顷,受灾人口1905.34万人。与往年同期相比,当前的直接经济损失较重,受灾面积、受灾人口等接近同期平均水平,但因灾死亡人数大幅减少。

2006.06.19 厉征 
摘自《中国税务报》

 
 
 
将此页面发送到E-mail: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 分辨率,16Bit颜色
IE5.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
沪ICP备 05009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