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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召开“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座谈会各界人士共话依法诚信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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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邀请纳税人、专家学者和税务机关代表召开“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座谈会。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讲话中强调,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依法诚信纳税,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促进国家税收事业发展,为支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崔俊慧主持座谈会,副局长许善达、总会计师宋兰出席座谈会,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谢旭人说,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内容,依法诚信纳税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体现。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奥运会跳水冠军彭勃在座谈会上说,近些年来,我国体育事业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运动员也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尊重和认可。这些成绩的取得,非常关键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有强有力的财政保障。而强有力的财政保障又必须有强有力的税收来支持。所以体育的发展和税收的关系非常密切。要做一名合格的运动员,必须严格遵守包括税法在内的各类法律法规。许多原本很优秀的运动员,就是因为失去了诚信,被取消了比赛成绩,失去了比赛的机会。伟大的奥林匹克精神“更快,更高,更强”就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的。
  嘉能可资源亚洲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经理司徒帆表示,诚信纳税是公司做强做大的根本条件。诚信纳税是衡量企业的商业信誉以及贡献大小的重要标尺,是遵守市场竞争规则,维护商业道德的具体体现。每一个纳税人都应该把诚信纳税作为生存发展的前提条件,明礼诚信,依法纳税,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企业形象。
  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税收“用之于民”,故“取之于民”。税收来自于老百姓,经过预算分配,最终也用到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方方面面。这句话从社会整体意义上恰到好处地说明了税收的来源和用途。
  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王国华指出,诚信治税应至少要从三个层面进行把握:诚信纳税、诚信征税和诚信用税,而且三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共同搭建起诚信治税平台。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孙瑞标就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作了说明。北京市国税局局长张志勇介绍了开展纳税服务的情况。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介绍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情况。
  据悉,今年4月是自1992年以来的第1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在宣传重点上突出宣传税法、税收政策和办税服务的内容,突出宣传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内容,突出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要求。

  2006.04.03 闵丽男
  摘自《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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