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海市财税系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冯国勤和市纪委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局长刘红薇主持,市财税系统特邀监察员也应邀出席了会议。
冯国勤指出,财税干部肩负特殊使命,责任重大,要充分认识抓好财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要切实加强“三基”工作,即抓基本、抓基础、抓基层,努力使财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新进步。当前,财税系统要认真抓好整治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分门别类,正确处理。
会议对市财税系统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一是突出两个重点。以学习《党章》为重点,教育和引导党员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在财税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中更好地发挥模范作用;以廉政教育为重点,强化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强化三个机制。强化“一岗两责”机制,有效落实党风政风行风责任;强化政风行风长效机制,聚焦政风行风“突出问题”;强化内外监督机制,促进财税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三是落实六项制度。落实党风政风行风考核制度,以全面推行行政信用等级管理制度为抓手,修订和完善党风政风行风的评定内容和评分标准;落实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管理制度,预防和减少违纪违规、职务犯罪问题的发生;落实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把对重要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落到实处;落实廉政谈话、干部述廉制度,增强制度的规范性、针对性;落实建立廉政预警制度,对苗子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相关预防措施;落实案件查办责任制度,建立分级负责的办案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促进办案质量提高。四是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水平。
上海市财税局
200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