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信息动态/财税动态
搜索:
 
 
规范非税收入将有大动作 财政部将加快推进相关制度和法制建设,理顺税费关系,调整好政府收入分配秩序
 
       [字体: ]     在使用本功能前请确认在浏览器的安全设置中将ActiveX控件设置为"启用"状态 
 

  “要按照健全公共财政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理顺税费关系,调整好政府收入分配秩序。”在日前财政部召开的全国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综合司司长王保安对下一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提出了任务和要求。
  王保安说,首先要根据不同非税收入的资金性质实施分类管理,针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和国有资本收益、罚没收入、捐赠收入等不同类型的政府非税收入的特点,研究制定相应的财政管理政策和制度。
  其次,大力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拓宽管理范围和领域。逐步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特许经营收入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并增加彩票公益金收入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同时规范罚没收入、捐赠收入管理,从而拓展财政理财领域,健全财政分配职能。
  第三,结合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将尚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分期分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财政部将结合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对全国性非税收入项目纳入预算管理提出具体方案。地方财政部门要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地区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具体实施步骤,确保这项工作扎实稳妥进行。同时,财政综合部门要积极配合预算部门做好综合财政预算的编制工作,研究和完善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政策,为非税收入纳入预算后实行分类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第四,抓紧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征管体系,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五,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为非税收入管理提供法律保障。今明两年,财政部将制定出台《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票据管理办法》、《彩票管理条例》和《海域使用金管理条例》,并争取在有关《预算法》的修订中增加政府非税收入的内容。省级财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加强非税收入制度建设,尚未制定地方性非税收入管理法规的地方,应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尽快启动这项工作。

  记者 杨双菁   
  摘自《中国财经报》
2005-11-19   

 
 
 
将此页面发送到E-mail: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 分辨率,16Bit颜色
IE5.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
沪ICP备 05009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