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年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教育培训,税务系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学历结构明显改变。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税务系统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60.95万,占人员总数的比例高达82.6%,比“十五”初期的57.3%提高了25.3%,而专科、高中、初中以下学历人员的比例大大降低,仅占17.4%。
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税务干部队伍是做好税收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税收工作本身的基本目标。200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大力实施人才强税战略,不断加大税务系统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力度,从大教育、大培训的观念出发,放开视野看教育,集中力量抓培训,有效地开展了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培训工作。各级税务机关也充分利用系统内外的教育资源,切实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领导重视教育、干部自觉学习、学习促进工作的良好局面。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坚持把干部教育培训的着眼点、着力点和着重点放在基层,致力于全面提高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2003年,各级税务机关开展了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全员培训,提高了广大税务干部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征管水平。2004年,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了《行政许可法》全员培训,并组织了验收考试。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以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员、稽查人员、统计分析人员、出口退税人员和反避税人员———“六员”为对象,以加强税收法律法规、财务会计、稽查审计、公共管理、信息化知识等税收基础知识和各岗位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六员”培训。各省、区、市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专门业务和更新知识培训班。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全系统共举办专门业务培训1.8万期次,培训约90万人次;更新知识培训班近1万期次,培训48万人次。税务干部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不断提升,各级税务机关的执法不断规范,征管质量逐步提高,征纳关系不断改善,受到纳税人和社会广泛好评。
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内著名高等院校合作,面向全系统开展硕士、博士学历学位和专业硕士学位教育,为基层培养急需的法律、计算机、外语、会计等高层次人才。通过这一培养途径,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税务干部已达1053人。各省局积极拓宽高素质人才培训渠道,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充分利用各种优质教育资源,培养了一批懂经济、懂法律、懂管理、懂外语、懂信息化、懂国际规则的复合型人才。各级税务机关积极鼓励干部自学成才,提高干部学历层次和文化素质。目前,税务系统取得硕士、博士学历学位的有9000多人,占干部职工总数的1.24%。
近两年,税务系统还重点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培训。按照3年对全系统司局级领导干部轮训一遍、5年完成对处级干部轮训的工作目标,近两年,国家税务总局共举办司局级领导干部各类培训班18期,培训司局级领导干部860人次,目前已完成司局级领导干部3年轮训任务的近70%;举办处级干部培训班92期,培训处级领导干部约5800人次。
着眼于税务系统干部综合素质的提高,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央关于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的要求,发出了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的号召。近两年,各地税务机关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学习型职工的活动。各地一方面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学习载体,如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学历教育、干部培训、专家讲座、辅导报告等;另一方面积极开展通过远程教育和在线学习,利用现代手段组织广大税务干部学习,拓宽了教育渠道。很多单位还结合税收工作和自身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税务文化活动,群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教育活动。目前,税务系统多层次、全方位的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税务系统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受到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重视和肯定。中组部、人事部有关领导两次到税务系统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考察施教机构和培训项目,并对税务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005.11.16 税轩
摘自《中国税务报》